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 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5,700,074 股,发行价格 11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7,008,14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954,757.9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709,053,382.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全部到账,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F108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355880100176 36,588,623.63
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398780091108 581.63
兴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357950100100359157 78,727,066.27
合 计 - 115,316,271.53
由上表可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531.63
万元。此外,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63,000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时间周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 充分发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春风动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 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 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 署相关合同与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 年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 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 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 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 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 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春风动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