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 亿元(含)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5,700,074 股,发行价格为 11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7,008,14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954,757.94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9,053,382.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开户银行 币种 帐号 金额(元)
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人民币 355880100176 80,528,200.68
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人民币 398780091108 1,029.41
兴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人民币 357950100100359157 95,057,539.34
合计 - - 175,586,769.4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投 资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低风 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 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公司董事会重新 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 署相关合同与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公司董事 会重新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止。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 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 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9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 本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公司董事会重 新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使 用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春风动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