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春风动力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了 2021 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以来,随着汇率波动持续加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增加远期结售汇的金额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拟开展的此类外汇业务是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调增 3.00亿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增加后总额度至 6.50 亿美元或等价货币,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实施。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外汇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公司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业务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六、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增 3.00 亿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增加后总额度至 6.50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售汇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及公司业务规模,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