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申请发
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近期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在收悉《告知函》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或“发行人”)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就《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说明。现将《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说明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保持一致。
2、本回复报告中若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问题一、关于外销收入核查。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通过国外和国内两个渠道进行销售,且外销比例均超过 55%以上,且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相关进口国进口政策、新冠疫情、有关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产品出口的影响;(2)发行人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发行人的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货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趋势、说明发行人出口收入和发行人汇兑损益之间的匹配性。请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结合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等情况,说明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程序、过程、结论和依据。
回复:
一、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
(一)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
公司坚持内外销并重原则,持续优化完善营销布局,公司产品通过 3,000 余家经销网点销往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通过参加行业展会、主动拜访客户、现有客户推荐、行业内人士介绍以及客户主动联系等方式与客户建立合作意向,后续公司会根据各区域市场经销商的经济实力、物流配送能力、固定经营场所、仓储条件进行筛选,选择具有较强经营能力和市场信誉度的经销商与公司进行合作,许可其在一定区域内销售公司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名境外客户开发方式和交易背景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简况 开发方式、交易背景
成立于 2003 年,主营业务为休闲 通过参加行业展会自 2007 年开始
1 加拿大 CMI 娱乐车辆的进口和销售,主要销 与春风动力合作,主要向春风动
售区域为加拿大 力采购全地形车
成立于 1967 年,主营业务为全地 通过行业内人士介绍自 2006 年开
2 奥地利 KI 形车、两轮车的经销,主要销售 始与春风动力合作,主要向春风
区域为欧洲 动力采购全地形车、两轮车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简况 开发方式、交易背景
俄 罗 斯 成立于 2007 年,主营业务为全地 通过现有客户推荐自 2007 年开始
3 AWM 形车及两轮车的经销,主要销售 与春风动力合作,主要向春风动
区域为俄罗斯、白俄罗斯 力采购全地形车、两轮车
成立于 2002 年,主营业务为全地 通过参加行业展会自 2006 年开始
4 瑞典 SS 形车、两轮车、小型游艇等产品 与春风动力合作,主要向春风动
的经销,主要销售区域为北欧 力采购全地形车、两轮车
成立于 2005 年,主营业务为全地 通过客户主动联系自 2005 年开始
5 法国 GD 形车及两轮车的经销,主要销售 与春风动力合作,主要向春风动
区域为法国 力采购全地形车、两轮车
澳 大 利 亚 成立于 2003 年,主营业务为全地 通过参加行业展会自 2005 年开始
6 MJ 形车、两轮车的经销,主要销售 与春风动力合作,主要向春风动
区域为澳大利亚、新西兰 力采购全地形车、两轮车
(二)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
在建立合作关系前发行人会审慎选择经销商。交易前,公司与境外客户一般会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订货方式、交货方式、价款结算等做出约定。在具体交易环节,采取按月份或季度签订订单,公司根据库存及备货情况向客户发送产品,单次采购的产品类型、数量和金额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公司外销业务执行流程示意图如下:
二、相关进口国进口政策、新冠疫情、有关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产品出口的影响
(一)相关进口国进口政策对发行人产品出口的影响
发行人产品主要进口国欧盟、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对于部分进口产品需要符合其相关产品认证标准,主要的产品认证如 EPA 认证、CARB
认证、CPSC 批准程序、E-mark 认证等。
公司产品主要进口国针对全地形车、两轮车的进口政策情况如下:
销售国家/地区 产品进口国家和地区的政策简介
欧洲 欧洲各国对不同品类全地形车及两轮车的关税税率有所
差异,关税税率为 0%-15%,无针对中国产品的贸易壁垒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美国自中国进口 ATV 产品关税税
美国 率为 2.5%,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加征关税豁免有效期
已届满,美国自中国进口的 ATV 产品重新开始加征 25%
关税,即关税税率为 27.5%;UTV 关税税率继续保持 10%
加拿大 加拿大自中国进口的全地形车关税税率为 6.1%,无针对中
国产品的贸易壁垒
俄罗斯 俄罗斯自中国进口的全地形车中,ATV 关税税率为 5%、
SSV/UTV 关税税率为 17%,无针对中国产品的贸易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出口国和地区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除与美国贸易摩擦的关税政策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自中国进口的两轮车、全地形车产品未设定特殊的限制性措施。
(二)新冠疫情对发行人产品出口的影响
1、对公司的直接影响
(1)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国内疫情迅速得到了有效控制,防疫效果较好,各行业复工复产有序进行,保障了原材料供应及人员的稳定性;此外,公司认真落实防疫工作,在疫情得到初步控制后积极组织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情况较快恢复到了正常水平。
(2)在新冠疫情之下,更多消费者选择个性化交通工具出行,以户外休闲运动替代室内娱乐方式,公司全地形车、两轮车作为个性化交通工具以及休闲娱乐产品,迎合了该趋势,其需求也随着消费者需求的转变而有所增长。
2、对公司的间接影响
(1)对公司出口物流运输的影响
由于国际新冠疫情不断反复,国际港口工人供给不足且防疫查验力度趋严,港口吞吐能力下降,集装箱周转速度变慢,在中国疫情防控有效及各国推出经济
刺激计划的背景下,中国出口需求不减反增,集装箱供给速度难以满足强劲的出口需求,公司对相关地区的出口物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
(2)对公司外销产品人民币价格的影响
由于各国的防疫政策不尽相同,新冠疫情对各国经济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中国等国家凭借有效的防疫政策,迅速使国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且未出现大规模反复,经济得以迅速恢复;而部分国家由于防疫政策不力,经济恢复速度缓慢。在中国防疫有效的背景下,中国企业迅速恢复生产以满足全球客户的消费需求,出口额逆势增长,占全球贸易的比重不断上升,贸易顺差也呈上升趋势,人民币也因此逐渐走强;另外,美国政府为刺激经济连续推行超大规模财政刺激政策,维持宽松货币政策和购债计划,使得美元指数逐渐走弱,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滑。公司外销产品主要采用美元计价,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下滑导致公司外销产品人民币价格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外销收入 108,850.21 247,580.84 201,405.78 168,579.93
总体来看,新冠疫情未对公司出口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有关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产品出口的影响
2018 年中美贸易摩擦爆发以来,美国政府制定了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公司出口美国的 ATV 产品曾被列入加征关税的清单,事后公司积极应对并主动
发起关税排除申请,2019 年 9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 CFP 提交的排除 ATV 产品加征
关税申请获得批准,排除有效期自 2018 年 7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该
批复有效期到期后,公司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排除有效期,成功将排除有效
期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因此公司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经营业绩受
中美贸易摩擦因素影响较小。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 CFP 加征关税排
除有效期已届满,公司出口美国的 ATV 产品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重新开始加征关
税,目前,公司正在向美国相关部门申请,排除公司 ATV 产品在 2021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额外关税,但在申请获得最终批准前,加征的额外关税会增加公司经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发行人的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 号)规定,公司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管理办法。出口退税仅在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公司适用的出口退税率由 17%调整至 16%;根据《财政
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