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控股”)持有浙 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 35.0223%减少至
34.0475%,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49%;赖雪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0.8261%减少至 0.7814%,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7%;春风控股、 赖雪花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50.3107%减少至
49.2911%,合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96%。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收到股东春风控股、赖雪花的通知,2021 年 4 月
20 日,赖雪花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减持 6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7%。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春风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 1,31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49%,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春风控股减持情况
名称/姓名 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住所 乐清市虹桥镇溪西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
间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明细 大宗交易 2021/4/16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 0.3349%
大宗交易 2021/4/20 人民币普通股 860,000 0.6400%
合 计 - - 1,310,000.00 0.9749%
2、赖雪花减持情况
名称/姓名 赖雪花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住所 重庆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2021 年 4 月 20 日
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交 2021/4/20 人民币普通股 60,100 0.0447%
明细 易
合 计 - - 60,100 0.0447%
注:
1、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春风控股持
有公司 47,062,3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223%;赖雪花持有公司 1,110,16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61%。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春风控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4,706.2356 35.0223 4,575.2356 34.0475
赖雪花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0161 0.8261 105.0061 0.7814
林阿锡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40,643 3.0069 4,040,643 3.0069
重庆春风投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32,087 9.7725 13,132,087 9.7725
资有限公司
赖金法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0,161 0.9006 1,210,161 0.9006
全益平 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 0.3721 500,000 0.3721
赖民杰 无限售条件股份 461,238 0.3432 461,238 0.3432
赖冬花 无限售条件股份 90,000 0.0670 90,000 0.0670
合计 - 67,606,646 50.3107 66,236,546 49.291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春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
的减持计划:春风控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共计 2,300,000 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16%;赖雪花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44%。上
述减持计划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春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