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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9 沪市 春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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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9:春风动力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603129:春风动力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309 号)批准,于 2017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需履行对春风动力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
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
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德邦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继续负有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与其签订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德邦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相关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继,持续督导期至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华泰联合证券委派裘捷和汪怡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德邦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介

    裘捷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材料工程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拥有 12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负责或参与思创医惠 IPO、宝鼎科技 IPO、
中威电子 IPO、杭叉集团 IPO、日月股份 IPO、珀莱雅 IPO、金沃精工 IPO、久
立特材可转债、大华股份非公开发行、华策影视非公开等项目。

    汪怡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负责或主持大华股份、久立特材、尤夫股份、中威电子、思美传媒、杭叉集团、珀莱雅、吉利汽车等 IPO 项目,大华股份、天马股份、新澳股份、桐昆股份、物产中大等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思美传媒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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