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补充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回购进展,截至2019年5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社会公众股份2,928,811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31,456,589股,即,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公司目前股本总数-回购专户股数=134,385,400-2,928,811=131,456,589股,现就2018年度利润分配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作如下补充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32764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43,070,848.00÷131,456,589≈0.3276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32764*131,456,589=43,070,436.82元。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32764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43,070,436.82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由于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公司在实施完成本次权益分派之前,将暂停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确保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和公司的总股本不再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