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04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9日、2019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3,070,848.00元,因股权激励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和公司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事项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9年5月21日、5月28日,公司分别发布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而回购的21.1万股股权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34,596,400股减少至134,385,400股。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32050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43,070,848.00÷134,385,400≈0.3205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0.32050*134,385,400=43,070,520.70元。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32050元(含税),利润分配总
额为43,070,520.70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由于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