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02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
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43,070,848.00元。因股权激励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和公司
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
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250,079.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49,953,022.99元,按照母公司2018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95,302.30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171,716,488.14元,扣除2018年6月实施2017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40,378,92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592,345.40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3,070,848.00元。因股权激励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和公司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剩余未分
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总股本减公司已回购股份),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分析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自身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合理,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