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或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贸物流”) 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贸物流连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8年,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公司对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遴选。根据遴选结果,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郭健
郭健, 2012 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
目前职务为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 20 余
年的财务、审计行业经历,熟悉物流、计算机应用、工程施工、有色金属、制造、贸易等多个行业领域。
曾先后为上市公司中科曙光(603019)、国联股份(603613)、中科星图(688568)等多家企业提供改制上市财务信息鉴证服务工作,主持过上市公司中国铁物(000927)、有研新材(600206)、轴研科技(002046)、高鸿股份(000851)等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以及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林山
姚林山,2012 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
目前职务为业务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10 余年的审计行业经历,熟悉计算机应用、互联网、工程施工、物流、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
曾先后为中科曙光(603019)、曙光节能(872808)、中科星图(688568)、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提供年报及内控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240.0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195.00 万元,内控审计
45.0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8
年审计服务,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任立信为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已知悉该事项并书面确认:大华与本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
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本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