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7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8.6236 万份
2、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22.6968 万股
4、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
和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股
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112.4 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40.5 万股。
6、2020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2019 年 9 月 9 日
行权价格 48.11 元/股
授予数量 112.4 万份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5 人
实际登记授予数量 112.4 万份
实际登记授予人数 235 人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2019 年 9 月 9 日
行权价格 24.06 元/股
授予数量 40.5 万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81 人
实际登记授予数量 40.5 万股
实际登记授予人数 81 人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为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30%。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07,590.49 万元;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相比 2018 年增长率为 163%,满足行权条
低于 69%; 件。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除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8 名激
评价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未满足
行权条件,其余 208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行权比例 100% 0 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20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
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8.6236万份。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为限制性股
票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之日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30%。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07,590.49 万元;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