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0-00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3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银行”)的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来自于公司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0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51 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645.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2,192.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01570006 号《验资报
告》。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645.50
减:发行费用 3,452.55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 17,422.68
减:购买理财产品 0
加:理财产品收益 676.1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16.88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5,663.29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招商银行
银行理 挂钩黄金
招商银行 财产品 三层区间 5000 1.15%/3.35%/3.55% 15.14
一个月结
构性存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
33天 动收益 不适用 1.15%/3.35%/3.55% 15.14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于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充分认识并评估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认购了招商银行的理财产品,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如
下:
产品名称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
公司认购金额 人民币 5000 万元
产品期限 33 天
起息日 2020 年 1 月 8 日
到期日 2020 年 2 月 10 日
观察日 2020 年 2 月 6 日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 BFIX 界面公布的北
挂钩标的 京时间 14:00 的 XAU/USD 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
发布的下午定盘价。
产品类型 本金保障型
交易杠杆倍数 不适用
流动性安排 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到期赎回
相关费率 无
支付方式 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交易
担保 不要求提供担保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到 期 观 察 日 是 指 到 期 日 前 第 二 个 伦 敦 工
作 日 ,即 2/6/2020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
初价格-240 美元”至“期初价格+80 美元”的区间范围
(不含边界)。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
本存款到期利率 3.3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
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收益确定方式 实际存款天数是指存款起息日(含当日)至到期日(不含当
日)期间的天数;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
本存款到期利率 3.5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
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
本存款到期利率 1.1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
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实际存款天数是指存款起息日(含当日)至到期日(不含当
日)期间的天数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期限短,符合募集资金理财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公司已提前对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规划,因此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1. 公司购买的该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型,期限短,且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评估,认为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后续也将负责对购买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进行分析,并加强监督。如后期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来自于招商银行,招商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1 资产总额 1,141,409,701.02 1,330,611,638.65
2 负债总额 489,888,909.10 615,970,500.76
3 归母净资产 651,319,438.78 714,249,443.22
4 经营活动产生的 176,075,671.83 97,256,435.71
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30.43%。该项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期限短,短期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最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该项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但利息收益取决于所挂钩黄金价 格水平的变化,因此利息收益高低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