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有关章节和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章程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
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 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
地或者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 者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
其他地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第四章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
股东和股东
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 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
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第二节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的
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
一般规定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 会的,按照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
第四十四条
大会的,按照为股东大会提供 投票服务的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网络投票服务的机构的相关规 股东身份验证,并以其按该规定
定办理股东身份验证,并以其 进行验证所得出的股东身份确认
按该规定进行验证所得出的股 结果为准。
东身份确认结果为准。
第七十九 条股东(包括股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 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利
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第四章
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股东和股东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大会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第六节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数。
股东大会的
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
表决和决议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第七十九条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股东可以公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六章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
董事会 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
第一节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董事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第一百〇二 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选连任。
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
定,履行董事职务。 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 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
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事总数的 1/2。 的 1/2。
本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 本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事。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应当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应当遵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
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
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 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 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
第六章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 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
董事会 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 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
第一节 董 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 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事 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
第一百〇四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 东;
条 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 营管理状况;
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 和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 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准确、完整;
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 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
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 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六)法律、行政法规、 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
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义务。
勤勉义务。
第六章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
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节 董 董事会设立证券投资部作 董事会设立证券与法务部作
事会 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 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
第一百一十
一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
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第六章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二节 董 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事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和投资方案;
第一百一十 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三条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券及上市方案;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案; 构的设置;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 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
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 制度;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十一)决定公司的风险管
奖惩事项; 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
(十)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