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126 证券简称: 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 临 2018-006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 1 号北辰大厦 C 座 21 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 2112)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奇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 7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列入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列入 2017 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6.84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48%;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1.65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
降 2.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20%。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列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120,734,496.56 元,按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2,073,449.66 元,
加上年未分配利润, 2017 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95,219,373.00 元。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10,5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7 元(含税),共计现金分配 4273.5 万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股利分配政策及计划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董事会拟定的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列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为 16359.86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购货为 2647.87 万元;从关联方承包,向
关联方销售为 13711.99 万元。
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新签关联交易合同
金额合计不超过 509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购货约 7400 万元;
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约 43500 万元。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张奇、徐卫兵、魏如山、胡也明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如下: 2017 年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未超过
预计金额,均在预计范围内,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8 年相关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
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
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18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7 年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在预计
范围内,并且都履行相关的程序。预计的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也符合国家的
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详见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
2017 年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
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2018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
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
意见》。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列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列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2060158)。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授信、贷款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
授信、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授信、贷款计划实际执行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从各个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授信额度 32.93 亿元,年末贷
款余额(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合计) 0.9758 亿元。不存在超出计划额度的情况。
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授信、贷款计划,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国
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为 44.6 亿元,
带息负债额度控制在 4.8 亿元以内 。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在计划额度范围内总部的授信及其项下的贷款全权授
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决议,并由其定期(季度、年度)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授信申
请额度及其项下的间接融资额度、具体经办的金融机构及具体申请日期根据公司
实际需求、业主方对金融机构的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超出计划范围的按照公司
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
计划范围内子公司(主要是武汉院、南通锅炉、宜昌子公司)的授信及其项
下的贷款须由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需提请股东审议或批准的,由公司总裁办
公会审议,公司派出董事、监事根据总裁办公会决议进行表决。
因各金融机构对授信等内部规定要求各异,若个别金融机构对计划范围内总
部的授信及其项下贷款等事项要求必须提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单独决议及董
事签字样本等文件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应按照授权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决议
后,同意为其单独出具决议、董事签字样本文件,无需再就该事项进行单独审议。
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签署计划范围内相应授信及其项下贷款
的法律文件。子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需要签署计划范围内相应授信及其
项下贷款的法律文件,由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
同意将《关于 2017 年度授信、贷款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授信、贷
款计划的议案》列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新增的 2018 年度 35 项科研项目立项及相应费用预算。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