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
行 4,81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5.9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067.72 万
元。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15,687.64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464.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13,222.8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上会
师报字(2023)第 316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5,608.02 万元,2023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32.20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5,608.0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32.2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90,324.1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0,324.18 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余额为 50,000.00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3,222.81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 B2 0.00
截至期初 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0.00
项目投入 C1 15,608.02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 C2 50,000.00
于现金管理
本期发生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
额 理的募集资金 C3 0.00
利息收入净额 C4 932.2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5 8,222.81
项目投入 D1=B1+C1 15,608.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D2=B2+C2-C3 50,000.00
截至期末 现金管理的余额
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4 932.2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5 8,222.81
募集资金账户应结余资金 E=A-D1-D2-D4+ 40,324.18
D3
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资金 F 40,324.18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与中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466379036938 40,309.12 活期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镇江分行 5389018080651711 5.21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381006710011000293084 9.85 活期存款
合计 40,324.18 -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合计
50,0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是否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年化收 期止日 是否
益率 期 赎回
中国光大银 单位定期存 30,000 2023/4
行镇江分行 款 .00 2.10% /28-2024/4 否
/28
交通银行股 保本浮动收 20,000 1.80%/ 2023/5
份有限公司镇江 益型 .00 3.00%/3.20 /22-2024/4 否
分行 % /26
小计 50,000 - - -
.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超募资金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2789】号《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常青科技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