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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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为公司需持续投入营运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646.24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19,255.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32.95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9.09%,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 10.1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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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 19,065.27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2,646.24
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732.95 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为: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生产经营、项目研发、技术改进、安全环保等对资金的需求较多,公司需持续投入营运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预计收益情况良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现金分红水平虽然较低,但统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具有合理性。预案及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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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