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翠微股份 60312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姜荣生
电话 010-6824168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6,918,283,462.15 7,026,856,227.82 7,026,856,227.82 -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829,668,349.62 3,568,144,585.81 3,568,144,585.81 7.33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738,115,519.67 1,888,869,172.28 453,634,462.82 -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4,076,153.68 -10,612,215.99 -33,061,938.53 986.4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7,192,692.53 -102,006,581.38 -102,006,581.38 146.26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9,244,916.09 -388,594,766.56 -314,226,708.14 79.61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50 -0.30 -1.02 增加2.80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9 -0.018 -0.063 761.1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9 -0.018 -0.063 761.11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70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或冻结的
数量 股份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 国有法人 31.51 251,715,934 79,623,834 无
北京市海淀 区国有资 本经营 国有法人 无
管理中心 19.50 155,749,333 0
北京中关村 并购母基 金投资 其他 未知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92 39,307,228 39,307,228
北京传艺空间广告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未知
法人 2.51 20,070,469 20,070,469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国有法人 1.94 15,494,018 0 未知
周宇光 境内自然人 1.67 13,306,014 0 未知
周爽 境内自然人 1.51 12,035,221 0 未知
黄文 境内自然人 1.11 8,892,542 8,892,542 未知
北京中恒天 达科技发 展有限 境内非国有 未知
公司 法人 1.11 8,892,542 8,892,542
上海翎贲资 产管理有 限公司
-南京翎贲 连连股权 投资合 其他 1.06 8,433,734 8,433,734 未知
伙企业(有限合伙)
翠微集团、海淀国资中心同受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制,二者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16 翠微 01 136299 2016-3-21 2021-3-21 0 4.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44.32 48.88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55 8.23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相关规划和部署实施对翠微店 A 座和鼎城店的商装调整,已分别自 3
月 28 日、5 月 5 日进入闭店调整期,调整期间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预计该影响
将持续至十一月门店调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