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2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9年4月18日下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633,642.2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1,269,408.4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5,126,940.84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2017年度利润62,897,306.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6,480,064.4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9,725,225.42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4,144,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897,306.6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韩建国、赵毅、吴红平回避了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浦发银行亚运村支行分别申请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9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为1年。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合同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融智翠微蓝天基金增资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融智翠微蓝天基金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