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 号)核准,公司 2018 年 12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0,000.00 股,发行价为 11.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0,550,000.00 元,另外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127,962.2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0,422,037.73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4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004 号”验
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
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截至 2023 年 9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净额 月 30 日止余额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4866226 2022-1-26 20,000.00 37.70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 216170100100276013 2022-1-20 28,910.60 2,333.84 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269223 2022-1-21 113.93 0.00
合计 —— —— 48,910.60 2,485.47 0.00
注1: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103.77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 764.63 万元。
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21 日、26 日
完成以上 3 个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资金均转入基本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9]第 ZA10051 号《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9,589.75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有资金发表了意见。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额为 9,589.75 万元。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词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吿》(公告编号:2019-008)。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5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吿》(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0.00 元。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
销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0.00%。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88,508.016.27 元(含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实际补流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结余募集
资金共计 191,118,953.85 元(含理财产品到期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账号 1784866226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69,270.41 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银行账号 216170100100276013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54,068,122.69 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银行账号 70090122000269223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6,981,560.75 元。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 1 年。原建设期为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调整后的建设期为 2018 年 2 月至 2022 年 2 月。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对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予以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况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1 年 11 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由于部分产品
获取订单情况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升、产能负荷不足导致成本上升等原因,导致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 2019 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 A 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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