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2-06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取消已进入等待期的股权激励计划需按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激励费用。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最终需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所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应终止执行。公司承诺,自审议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董事会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变动除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论证后,公司拟终止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告并在内部 OA 公告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
示,公示期间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5 日,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3 月 6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
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14)。
3、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
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向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合计127.20万份股票期权、
向 4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合计 44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于 2021 年 9月 18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合计 1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6、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26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 28.70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于2022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7、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
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首次授予的 1,035,550 股限制
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流通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上海
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8、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本次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调整后的数量为 128.05 万份,该调整事项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的 227,500 股限制性股
票已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流通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上海华
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9、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中共计 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对其中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29,185 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其中 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74,500 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
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474,5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本次回购及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32 名,涉及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53,400 股;剩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25 名,涉及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806,000 份。
10、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判断未来将无法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