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继续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701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
业务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
2023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
客户家数 159 家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
最近一年(2022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
年度)上市公司 涉及主要行业 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
审计情况 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
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员
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 刘木 2010 年 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
人 勇 2009 年 2011 年 10 月 2023 年 计报告
签字注册 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
董鹏 2018 年 2014 年 2019 年 2019 年
会计师 计报告
签署5家上市公司和
质量控制 2003 年 1 家新三板公司审计
李虹 2003 年 2002 年 2019 年
复核人 7 月 报告,复核 1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70 万元(不含税)。对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