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
的议案》,同意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
则》”)相应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等相关方面进行审查并征求了董事候
选人本人意见之后,公司拟增补汪澜先生、唐晓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增补高立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增补董事工作完成后,
公司董事人数为十二人,其中独立董事四人,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如
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 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
员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会成员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
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 12 月)》《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 12 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