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及议案 1——议案 4 相关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后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增加临时议案的通
知及相关议案清单,取得全体董事的认可,并按期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名,实到董事 10 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贰
亿元(200,000,000 元),额度到期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授信品种为本外币流动
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保融资、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T/T 进口押汇/代付、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押汇、远期、掉期或期权等外汇资金交易产品等风险系数不高于短期流贷的产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等。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 元),额度有效期一年。授信品种包括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出口押汇等,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等。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并计划实施《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其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激励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行权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配合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配合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燕鸣老师在公司连续担任六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将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促进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司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夏树涛(主任委员)、汪大维、唐佛南、袁广达、王燕鸣。
调整后:夏树涛(主任委员)、汪大维、唐佛南、袁广达、丁涛。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市场价值表现与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为稳妥推进经营发展战略落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与中介机构等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5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