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 万林 公告编号:2023-077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瑞投资”)计划自 2023 年 5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5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
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瑞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系统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8,67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增持总金额为 66,677,01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已超过增持计划规模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期限内实施完毕,符合增持计划的相关要求。
2023 年 5 月 16 日,苏瑞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增持 18,618,6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94%,交易金额为 66,468,402.00 元。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收到控股股东苏瑞投资的告知函,苏瑞投资已完成
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增持主体:苏瑞投资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三)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苏瑞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 74,628,057 11.79
共青城铂瑞投资合伙企业
18,417,000 2.91
(有限合伙)
合计 93,045,057 14.70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苏瑞投资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50%,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结果
2023 年 5 月 16 日,苏瑞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增持 18,618,6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94%,交易金额为 66,468,402.00 元。2023 年 11 月 2 日,苏瑞投资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交易金额为 208,616.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瑞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8,67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增持总金额为 66,677,018.00 元,已超过增持计划规模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期限内实施完毕,符合增持计划的相关要求。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苏瑞投资及其一致系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 93,306,657 14.74
樊继波 31,700,000 5.01
共青城铂瑞投资合伙企业
18,417,000 2.91
(有限合伙)
合计 143,423,657 22.65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2023 年 5 月 16 日,苏瑞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增持 18,618,6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94%,交易金额为 66,468,402.00 元。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相关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苏瑞投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同时,苏瑞投资承诺在未来法定期限内不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