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
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增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末比上年同期
减变动幅度 增减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149,642,734.38 -21.35 467,826,978.43 -1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211,538.65 0.75 34,685,885.41 -6.79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185,166.73 2.58 29,501,355.76 -14.45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不适用 不适用 -428,112,479.79 不适用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 0.05 -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 0.05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0 增加 0.02 1.51 减少0.12个百
(%) 个百分点 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4,706,001,693.32 5,573,747,192.52 -1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97,794,462.57 2,283,790,162.15 0.61
所有者权益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21,272.67
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1,369,333.97 8,423,492.39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
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
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34,986.04 -1,345,715.67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498.01 -288,679.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22,450.08 -1,625,840.55
(税后)
合计 1,026,371.92 5,184,529.6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 -18.22 主要受经济调控及疫情影响,业务量下降,导
末 致营业收入下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79 主要因业务量下降,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净利
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润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主要因业务量下降,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4.45
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公司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
司(以下统称“中国建筑”)提供木材、钢材配
送业务,中国建筑以保理或商业承兑汇票的方
式付款。相关付款系根据中国建筑的安排,与
其指定的银行或相关机构签订协议,使用中国
建筑在该些银行或机构的信用额度。在会计处
理上,在中国建筑向相关银行付款前,继续确
认该些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并
将因转让而收到的款项确认为一项负债。同
时,在现金流量表中,将相关收款作为“取得
借款收到的现金”在筹资活动中列示。于 20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年 1-9 月,上述向银行及相关机构转让的其他
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共计产生现金流入人民币
498,779,120.27 元。
本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并收
到资金,按相关准则,在现金流量表中,将该
贴现金额作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在筹资
活动中列示。于 2021 年 1-9 月,上述向银行
贴现的应收票据共计产生现金流入人民币
11,897,688.35 元。
本公司认为,中国建筑及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
无法偿还相关款项的可能性极小。如将当期相
关的现金流入人民币 510,676,808.62 元记录
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则当期经营性现金流量
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