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08),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公告中“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原披露内容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
现更正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
除了上述更正内容以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全文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
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62,901,909.94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38,741,06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691,044.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64%。
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与讨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稳定运营和长期经营发展的实际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并较好地兼顾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