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保本、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
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
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一、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 号)核准,海星股份向 16 名特定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28,071.2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171,928.7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投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保本、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
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19,752,002.60 2,340,323,122.08
负债总额 389,631,747.73 409,957,198.72
净资产 2,030,120,254.87 1,930,365,923.36
项目 2022 年年度 2023 年 1-9 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75,642,197.12 70,791,020.03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