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2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2,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29,36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5,918,14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3,441,86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921,860.00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69,52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55号)。
2.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200,000 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22.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86,4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775,840.00 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679,624,16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以及前期已支付的部分保荐费
等其他发行费用 1,452,231.2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171,928.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4,788,927.67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5,779.06元;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5,000,000.00元,已到期赎回45,000,000.00元(包含2020年度购买2021年度到期的理财产品20,000,000.00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205,287.2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1,535,874.96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为8,367,669.51元。
2021年度公司4个募投项目均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26,351,794.55元,已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69,520,000.00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285,022,458.49
减:资金置换金额 166,513,416.47
减:现金管理 0.00
加: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6,908,708.18
加: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益净额 1,458,961.33
减: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26,351,794.5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0.00
2.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6,924,799.27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5,326.13元;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7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2,142,455.58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78,171,928.72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25,251,091.25
减:资金置换金额 81,673,708.02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00,000,000.00
减:现金管理 37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0.00
加: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益净额 895,326.1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02,142,455.5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9月10日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港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分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南通海一电
子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朝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原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剩
余 2 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零,并于 2022 年 1 月份注销专户。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 471576922527 54,907,074.48 活期存款
闸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 4088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