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海星股份 证券简称:603115 公告编号:2022-01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与宁夏石嘴山高新
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概况: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海
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电子”)与宁夏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就公司“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
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建设的项目内容、投资计划及政府支持等事项进行了
原则约定,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
风险提示:《投资协议》为相关事项的原则约定,具体项目实施涉及项目立
项、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
整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有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
或终止的风险。
业绩影响: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具体项目投资建设时间尚未最终确定,
且建设周期长,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宁夏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交易对方性质:政府派出机构
3、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与宁夏石嘴山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线上云签约方式签署了投资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投资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涉及具体业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的“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是国家鼓励类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属于地方政府支持发展的产业范畴;同时该项目也是顺应市场需求,扩大公司产能,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的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1、项目主体:
甲方:宁夏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
3、投资计划: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15 亿元,新增 72 条高性能电极箔生产线及配套工程设施。项目预计分两期
建设,首期拟 2023 年 10 月达产,项目完全达产后将年新增电极箔产能约 1,900
万平方米。
4、权利义务:
甲方在项目新增用地、项目审批、相关设施配套等事项在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内给予支持与协助。
乙方按协议进度启动项目建设,并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安全、节能、职业卫生评价等要求。
5、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而作出的重要投资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项目实施将充分发挥宁夏的区位优势,最大程度利用宁夏的光伏资源,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项目投产后,公司电极箔产品产能规模将得到明显提升,基地布局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本项目投资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投入,且项目前期仍需办理各项批复文件,项目建设也尚需时日,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为相关事项的原则约定,具体项目实施涉及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有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同时项目实施周期长,实际落实情况与进度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