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737 人
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服务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司(含 A、B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
股)审计情况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涉及行业 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382
司审计客户家数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
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上市公司审计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
师 所执业 审计服务 况
项目合伙人 闾力华 2003 2004 2003 2020 注 1
本期签字会 闾力华 2003 2004 2003 2020 注 1
计师 李 达 2013 2013 2013 2020 注 2
质量控制复 赵兴明 2006 2005 2006 2021 注 3
核人
注 1:2018 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重庆
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公
司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
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公司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公司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注 2:近三年签署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等 2 家公司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注 3:2018 年,签署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
公司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公司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将根据 2021 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70 万元,与 2019 年保持不变。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并将《公司关于聘任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