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5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8 天(挂钩
汇率看涨)
委托产品期限:98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36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6,319,000.00 元(不含税)、其他发行
费用 13,521,000.0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9,52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255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关于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0-066)。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参考 预计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 收益 产品 收益 结构 年化 收益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 化 金额 期限 类型 化 收益 (如 关联
元) 收益率 (万 安排 率 有) 交易
元)
交通银行 银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 保本
股份有限 理财 富定期型结构性 1,500 1.35%-2. / 98天 浮动 / / / 否
公司 产品 存款98天(挂钩 75% 收益
汇率看涨)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
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向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8 天(挂钩汇率看涨)
2、产品代码:2699206570
3、产品币种:人民币
4、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5、认购金额:1,500 万元
6、指定结算账户账号:326008605018170132641
7、产品成立日:2021 年 1 月 4 日
8、产品期限:98 天
9、产品到期日:2021 年 4 月 12 日
10、浮动收益率范围:1.35%-2.75%(年化)。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结构性存款。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额度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期限为 98 天。上述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分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
法履约情况。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599,501,399.64 1,560,067,487.95
负债总额 311,958,536.00 338,375,552.26
净资产 1,287,542,863.64 1,221,691,935.69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2,238,763.55 26,850,991.22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348,436,307.09 元,本次理财金额
合计 15,000,000.0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4.30%,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保本、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17 日刊
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18.4 无
2 银行理财产品 2,750 2,750 9.4 无
3 银行理财产品 2,750 2,750 44.12 无
4 银行理财产品 1,500 1,500 12.62 无
5 银行理财产品 7,800 7,800 144.86 无
6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4,000 74.29 无
7 银行理财产品 2,100 2,100 6.88 无
8 银行理财产品 2,100 2,100 32.29 无
9 银行理财产品 4,200 4,200 11.6 无
10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10.52 无
11 银行理财产品 3,000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