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产品名称,期限:
购买金额 产品期限
序号 产品提供方 产品名称
(万元) (天)
中国银行股份 2,500
1 七天通知存款 无固定期限
有限公司 1,500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
交通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 期型结构性存款 23 2,800 23
天(汇率挂钩看涨)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9 月 4 日及 2019 年 9 月 2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7),《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4)。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1 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36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6,319,000.00 元(不含税)、其他发行
费用 13,521,000.0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9,52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255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
专项报告》(2020-031)。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参考 预计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 收益 产品 收益 结构 年化 收益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 化 金额 期限 类型 化 收益 (如 关联
元) 收益率 (万 安排 率 有) 交易
元)
中国银行 银行 无固 保本
股份有限 理财 七天通知存款 2,500 1.755% / 定期 收益 / / / 否
公司 产品 限 型
中国银行 银行 无固 保本
股份有限 理财 七天通知存款 1,500 1.755% / 定期 收益 / / / 否
公司 产品 限 型
交通银行 银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 1.35%-2. 保本
股份有限 理财 富定期型结构性 2,800 80% / 23天 浮动 / / / 否
公司 产品 存款23天(汇率 收益
挂钩看涨)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和保本收益型七天通知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转入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专用结算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
务。详情见下表:
转入
募集资金账户 金额
公司专用结算账户 类型 起息日 年利率
(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 54307467 中国银行 46507230 七天通知 2020.8.24 1.755% 2,500
股份有限 9911 股份有限 1482 存款
公司南通 公司南通
港闸支行 港闸支行
中国银行 48327353 中国银行 46507230 七天通知 2020.8.24 1.755% 1,500
股份有限 5497 股份有限 1482 存款
公司南通 公司南通
港闸支行 港闸支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3 天(汇率挂钩看涨)
2、产品代码:2699204408
3、币种:人民币
4、指定结算账户账号:326008605018170132641
5、认购金额:人民币 28,000,000.00 元,(大写)贰仟捌佰万元整
6、收益起算日:2020 年 8 月 26 日
7、到期日:2020 年 9 月 18 日
8、产品期限:23 天
9、浮动收益率范围:1.35%-2.80%(年化)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结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和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6,800 万元,期限分别为无固定期限和 23 天。上述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599,501,399.64 1,657,761,777.74
负债总额 311,958,536.00 466,922,017.70
净资产 1,287,542,863.64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