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113 沪市 金能科技


首页 公告 60311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60311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60311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审计费用由双方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
务。(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主要资格证书:《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司法鉴定资质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简介:致同的前身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由北京市财政局设立,是北京市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全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总部位于北京,在长春、长沙、成都、重庆、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香港、济南、昆明、南京、南宁、宁波、青岛、上海、深圳、太原、天津、温州、武汉、厦门、西安、郑州、珠海和济南等全国所有重要经济中心都有坚实的根基,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也是首批获得 H 股 12 家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及
少数在美国 PCAOB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亦是首批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大型事务所之一。

    三、变更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3、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获悉并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6、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