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于 2021年
3 月 31 日、4 月 1 日、4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4 月 1 日、4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近期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有关人员泄露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公司目前筹划控股子公司进行 20 万吨新材料短流程科技园投资建设
项目,并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和《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项目仍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