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4-016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48,733,121.70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22,454,790.01 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4,369,828.56 元。受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廖良茂合同诈骗影响,公司 2018 年-2022 年未分配利润一直为负数,连续五年未能进行利润分配。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已由负数转为正数,具备了分红条件。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扣除回购专
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900,797,258 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180,159,451.60 元(含税),占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1.6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 18,619,950
股,具体已回购股份数量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情况为准。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4、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司法执行收回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资金需求、股本规模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分红政策、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专门会
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股本规模和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在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时,事先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其决策程序及机制与《公司章程》等规定相符合。一致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