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6-022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89元。截止2014年7月2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3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98,147,000.00元,扣除承销费33,824,181.30元、保荐费3,000,000.00元、审计费5,500,000.00元、律师费2,000,000.00元、信息披露费3,42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861,246.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541,572.4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亚验【2014】25号的验资报告。
2014年8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10月31日,公司与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2、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3、技术中心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原定项目达到预定可
入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1 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 64,405.50 29,300.00 2016年7月31日
扩建项目
2 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 11,501.30 7,700.00 2016年7月31日
3 技术中心项目 9,812.60 7,954.16 2016年7月31日
合计 85,719.40 44,954.16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7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2016年7 截至2016年7月
资总额 月25日累计投 25日投入进度(%)
入金额
1 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 29,300.00 14,853.91 50.70
扩建项目
2 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 7,700.00 2,785.23 36.17
3 技术中心项目 7,954.16 4,084.25 51.35
合计 44,954.16 21,723.39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1)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总投资额64,405.5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9,300.00万元,原计划在2016年7月底完成。
因项目投资涉及大量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实际施工中设计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对厂房等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影响了项目整体进度,现预计2017年7月31日前项目可全面建成。
(2)技术中心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项目”总投资额9,812.6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954.16万元,原计划在2016年7月底完成。为使公司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公司技改技措配套,更好地控制建设成本,加之技术中心部分定制设备供货周期较长,进而影响了项目整体进度,现预计2017年7月31日前项目可全面建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技术中心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基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