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
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166,7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0%。许广彬先生近
期新增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累计为 8,484,103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4.10%,占公
司总股本的 4.22%;新增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累计为 1,800,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2.99%,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 近期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 冻结/标记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标记 冻结/标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 冻结/
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是否 记起始 到期日 执行人 标记
(股) 比例 比例 为限售股 日 原因
2024 年 2027 年 1 嘉兴市南
1,460,000 2.43% 0.73% 否 1 月 3 日 月 2 日 湖区人民
法院 司法
江苏省无 冻结
7,024,103 11.67% 3.49% 否 2024 年 2027 年 2 锡市滨湖
许广彬 3 月 1 日 月 28 日 区人民法
院
江苏省无
1,800,000 2.99% 0.89% 否 2024 年 2027 年 2 锡市滨湖 司法
3 月 1 日 月 28 日 区人民法 标记
院
合计 10,284,103 17.09% 5.11% / / / / /
注:据公司自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许广彬先生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 140,664,662.84 元。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3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名称 (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许广彬 60,166,793 29.90% 23,654,293 1,800,000 42.31% 12.65%
合计 60,166,793 29.90% 23,654,293 1,800,000 42.31% 12.65%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