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5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对比表具体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住所:台州市黄岩区 第六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东城街道劳动北路 118 号 8 楼, 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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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8020 产业园 A 区科研楼裙楼 4 层 401 室,邮
编:230001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内容尚需经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