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持有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材料”、“本公司”、“公司”)551,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公司原董事王岳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8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上述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其华先生计划在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 137,825 股(含)股份,占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59%。
王岳法先生计划在在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2,500 股(含)股份,占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0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区间内,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和公司原董事王岳法先生没有进行减持。鉴于东方材料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进行提前换届,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
其华先生和原董事王岳法先生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周其华 董事、监事、 551,300 0.38% IPO 前取得:393,786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57,514 股
王岳法 董事、监事、 810,000 0.56% IPO 前取得:578,571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31,42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股) 减持完成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元) 量(股) 比例
周其华 0 0% 2020/12/14~ 集中竞价 - 0 未完成: 551,300 0.38%
2021/6/11 交易 137,825 股
王岳法 0 0% 2020/12/14~ 集中竞价 - 0 未完成: 810,000 0.56%
2021/6/11 交易 202,50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不适用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不适用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和公司原董事王岳法先生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就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和原董事王岳法先生的减持计划,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和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021 年 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完成股份变
更登记,2021 年 5 月 21 日完成提前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东方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股权过户登记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