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 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许广彬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庄盛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陆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公司决定聘任陆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新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等个人资料,同意聘任庄盛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陆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聘任王新玲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