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 号文核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66,7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0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4,693,168.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335,249.04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357,918.96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9 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1,719.83 万
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资金 8,000.00 万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553.74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8,324.5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0 年 03 月 30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8,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
存款或理财产品。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支出总计
8,000.00 万元,收回理财本金 15,50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48.60 万元,公司未将理财收
益转出募集资金帐户,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 8,000.00 万元。
2020 年 1-6 月,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公司”)和新东方新材料(滕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24.58 万元,实际投入募投项
目年产 1 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 209.88 万元,年产 3 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 万吨聚氨酯
胶粘剂建设项目 14.70 万元,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167.2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帐户余额为 9,146.2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桐乡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中“年产 5 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滕州公司,合并在滕州公司“年产 3 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 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
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 5000 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 5000 吨 PCB 电
子油墨”项目,由桐乡公司继续实施。同意减少原使用募集资金对桐乡公司进行增资部分的注册资本 1 亿,并使用募集资金以注资方式向滕州公司注入资金 10,000.00 万元。根据
《管理办法》,滕州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桐乡公司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而终止。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将原“年产 5000 吨 PCB 电子油墨项目”中拟投入的 1343.08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将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中剩余的 7,562.05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黄岩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及桐乡公司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募集资金帐户注销而终止。
上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桐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桐乡公司及滕州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 已注销
岩支行 33050166220000000591
桐乡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 3714734422388 已注销
桐乡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15990422981588 已注销
桐乡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81020078801900000040 5,325,146.70
桐乡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
企业专营支行 14453000000034817 已注销
滕州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81020078801000000520 6,137,639.14
合 计 / / 11,462,785.84
2.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桐乡公司及滕州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
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 8,000 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 JG6004 期 7,500.00 滕州公司理财专户
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 JG6004 期 500.00 桐乡公司理财专户
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合 计 8,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置换募投项目资金 788.98 万元,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出具了天健审[2018]1074 号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调整如下:
(1)将原项目中“年产 5 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滕州公司,实施地点调整为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合并在滕州公司“年产 3 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 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 5000 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 5000 吨 PCB 电子油墨”项目,由桐乡公司继续实施。
(2)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1,343.08 万元,现调整为“年产 5000 吨 PCB 电
子油墨”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343.08 万元,其余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
滕州新材料的“年产 3 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 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
(二)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 将原“年产 5000 吨 PCB 电子油墨项目”中拟投入的 1343.08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
进行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将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中剩余的 7,562.05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两次募投项目变更均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相应的同意意见,并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管理,并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