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35,000 股(均为 IPO 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3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1%。
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9,6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5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0%。
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489,2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489,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3,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7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 6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1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周其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35,000 0.51% IPO 前取得:735,000 股
王岳法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59,600 0.60% IPO 前取得:859,600 股
徐芳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489,200 1.73% IPO 前取得:2,489,2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股)
(股) (元) 情况 数量(股) 比例
周其华 183,700 0.1278% 2019/3/11~ 集中竞价交易 13.35-15.70 2,659,827 未完成:50 551,300 0.3836%
2019/9/7 股
王岳法 49,600 0.0345% 2019/3/11~ 集中竞价交易 14.14-15.00 724,136 未完成: 810,000 0.5635
2019/9/7 50,400 股
徐芳琴 60,000 0.0417% 2019/3/11~ 集中竞价交易 15.43-15.60 928,600 未完成: 2,429,200 1.6900%
2019/9/7 562,300 股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