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5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35,000 股(均为
IPO 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73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1%。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2019年7月25日,周其华先生根据公司减持预披露公告(2019-004)
实施了减持计划,共计减持 183,700 股,减持数量已过半。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周其华 董事、监事、 735,000 0.51 IPO 前取得:735,000
高级管理人员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持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 当前持
减持期间 股数量
名称 量(股) 比例 方式 (元/ 额(元) 股比例
(股)
股)
周其华 183,700 0.1278 2019/3/11 集中 13.35 2,660,68 551,30 0.3836
~ 竞价 -15.71 0 0
2019/7/25 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但相关人员的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以及在规则允许的期间内是否继续实施减持存在不确定因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