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0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12 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5,120 股 15,120 股 2024 年 1 月 12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以 7.83 元每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12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95)和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102)。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9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截止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12 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1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94.3572 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己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358148),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
申请,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58,692 -15,120 943,57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7,929,148 0 207,929,148
股份合计 208,887,840 -15,120 208,872,72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