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2-05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9 月 15 日,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
第四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9月24日。
6、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公司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49,701,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故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Q=9.35×(1+0.4)=13.09 万股。
P=(P0-V)÷(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即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11.78-0.4)÷(1+0.4)=8.13 元。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已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将 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 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 量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 13.09 万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8.13 元/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此之外,本次调整及本次解除限售均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解除限售、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