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5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994,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985.15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19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字(2019)第68号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1 数码变频发电机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415 12,415
2 通用汽油机扩能项目 7,769 7,769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25 7,225
4 补充流动资金 30,300 30,300
合计 57,709 57,709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类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
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此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 、上网公告附件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