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
品。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16,687,977.11 2,114,342,719.92
负债总额 743,054,238.28 670,385,541.25
净资产 1,473,633,738.83 1,443,957,178.67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921,506.01 -57,953,041.74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1.71%,公司使用单日最高额
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 2023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97.78%。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保本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