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合计金额:14,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定制存款、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7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2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136.13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113.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7-78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 拟投入 累计投入 项目进度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
新一代现金循 环设备与核心 否 17,635.87 11,138.99 63.16
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银行智慧柜台 与新型互联网 否 7,700.00 7,861.34 102.10
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营销与服务网 络及智能支撑 否 17,078.00 6,564.19 38.44
平台建设项目
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 否 10,200.00 7,359.09 72.15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7,500.00 17,500.00 100.00
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银金融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1-018)。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万元)
天津滨海农村 银行存款 单位定制存
商业银行股份 产品 款 8,000.00 3.50% 70.78
有限公司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91 天 保本保收益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万元)
大连银行股份 银行存款
有限公司天津 产品 定制存款 6,000.00 0.30%-3.50% 4.55-53.08
分行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91 天 保本保收益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本次委 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与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 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A)
1、产品名称: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定制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91 天)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5、认购金额:8,000.00 万元
6、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及产品收益
此产品为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单位定制存款类产品。本业务的结息方式为到期 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存款人利息=存款本金×年化利率 ×存款天数÷360。存款天数是指存款起息日(即存入日,含当日)至到期日或 解约日(不含当日)期间的天数。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B)
1、产品名称:大连银行定制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91 天)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0.30%-3.50%
5、认购金额:6,000.00 万元
6、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及产品收益
本产品本为银行的存款类产品。本业务的结息方式为按季结息。存款天数是指存款起息日(即存入日,含当日)至到期日或解约日(不含当日)期间的天数。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之“6、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及产品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其中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系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前述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 是否为
代表人 (万元) 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专设
天津滨海农村商 2007 年
业银行股份有限 12 月 24 日 夏仁江 909868.6818 注 1 天津市国资委 否
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 1998 年 彭寿斌 680018.96 注 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否
限公司 3 月 19 日 股份有限公司
注 1: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
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2: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
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 ;外汇存款;外
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同业拆借;代客及自营外汇买
卖业务;国外保函业务;国际保理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托方经营状况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4 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是一家以国有股权为主导、外资
和民营企业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的现代商业银行。截至 2020 年末,股本总额 90.99
亿元,其中国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