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至本公告日累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20,00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
体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购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鑫
虹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重庆信托·鑫
重庆国际信托股 信托计划类 虹 1 号集合 1,000.00 6.20% 20.67
份有限公司 产品 资金信托计
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4 个月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2、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购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聚
鑫 1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重庆信托·聚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 信托计划类 鑫 16 号集合 2,000.00 7.30% 127.75
有限公司 产品 资金信托计
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021 年 6 月 10 日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022 年 4 月 27 日 收益型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购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国民信托·慧金 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国民信托有限 信托计划类 国民信托·慧 17,000.00 11.00% 2,805.00
公司 产品 金 87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
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8 个月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鑫虹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重庆信托·鑫虹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1,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 年 6 月 11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
5)期限:4 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6.2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委托人与受益人、受托人一致同意,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可以就信托事务出具未经审计的清算报告。信托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应当就信托事务出具清算报告,以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方式向受益人或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披露。自清算报告披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如果受托人没有收到受益人或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的书面异议,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9)收益核算日:为该期各信托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
10)收益核算方式:受益人的信托收益自本期信托成立之日或加入本期信托之日起计算,按日计提,本期信托每日应计提的信托收益=当日本期信托项下该受益人交付的信托本金余额×对应预期收益率÷365;
11)风控措施:上海世贸建设有限公司为保证人并出具保函,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差额补足义务人提供本息差额补足保证,以其合法持有的资产为借款人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用于向借款人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发放信托借款,用于借款人的日常经营周转和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关联公司原有融资。
2、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聚鑫 1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重庆信托·聚鑫 1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2,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 年 6 月 10 日-2022 年 4 月 27 日;
5)期限:10.5 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7.3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信托计划终止或提前终止后,受托人应就信托事务出具未经审计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以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受益人披露。受益人自清算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本信托计划解除责任;
9)收益核算日:受益人认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并交付信托资金后,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该受益人在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收益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10)收益核算方式: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按日计提,单个受益人每日计提的信托收益=该单个受益人在信托计划项下尚未分配的信托本金当日余额×该单个受益人在信托计划项下所对应的预期收益率×1/365;
11)风控措施:【设置监管证券账户】上海澎腾须于受托人指定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该账户由受托人与上海澎腾共同监管,上海澎腾应于信托计划支付投资本金前将标的股票转托管至监管证券账户。【预警线及平仓线设置】本信托设置预警线、平仓线:预警线为投资本金的 140%,平仓线为投资本金的 120%;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 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55,300 万股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巨人网络,股票代码:002558. SZ)流通股股票对应的收益权,投资折扣率不超过股价的 50% 。
3、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国民信托·慧金 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国民信托·慧金 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17,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21 年 7 月 13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
5)期限:18 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11.0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受托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本信托计划的清算事宜,并出具清算报告向受益人披露。受益人在信托计划的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全体委托人及受益人同意,本信托的清算报告无需进行审计;
9)收益核算日: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或信托终止时, 受托人向届时存续的受益人计算可分配的信托利益之日,具体日期见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信托终止时,信托计划终止日为最后一次信托利益核算日。信托利益核算日为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即每年 3 月【20】日,6 月【20】日,9 月【20】日,12 月【20】日),受托人于信托利益分配日(即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分配信托的当期信托利益;
10)收益核算方式:所持该期信托项下信托单位份额×1 元×参考收益率×本次分配期内实际天数/360;
11)风控措施:与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 NT 托字TABJ0221030-05 号的《保证合同》,与天津金易晟辉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NT 托字 TABJ0221030-06 号的《抵押合同》。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 向天津致融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之“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
(四)信托型产品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购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鑫虹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资金使用方为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为商萍。上海茂舒
建材有限公司经营收入较为充足,利润情况良好,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 20亿元,销售净利率 19%。
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