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
及理财收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收益,合计 5,285,780.85 元;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至本公告日累
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14,50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
体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中融-承安 7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中融国际信托 信托计划类 中融-承安
有限公司 产品 75 号集合资 5,000.00 7.60% 380.00
金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2 个月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中融-韬辰 42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中融国际信托 信托计划类 中融-韬辰
有限公司 产品 42 号集合资 2,000.00 7.20% 144.00
金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2 个月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3、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中融-融筑 12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中融国际信托 信托计划类 中融-融筑 5,000.00 7.30% 365.00
有限公司 产品 125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
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2 个月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4、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购买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华鑫信托·鑫
盛 2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华鑫信
华鑫国际信托 信托计划类 托·鑫盛 20 2,500.00 7.20% 180.00
有限公司 产品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2 个月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中融-承安 7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中融-承安 7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5,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5)期限:12 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7.6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事务清算
报告,并以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报告受益人。受益人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布之 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委 托人、受益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清算报告无须审计;
9)收益核算日: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满 6 个月之日及信托单位终止日后10 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
10)收益核算方式:每份信托单位信托利益=1 元×(1+【7.60】%×实际存续天数÷365);
11)风控措施:项目 63 宗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土地面积约 113 万平方米,
抵押物评估价值 62.7 亿元,对应信托计划股权投资价款初始抵押率约 63.8%,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为融创华北区域集团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提供差额补足和为项目开发提供流动性支持;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资金用于受让融创华北区域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五莲瑞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增资款用于项目公司在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的天津星耀五洲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2、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中融-韬辰 4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中融-韬辰 4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2,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1 月 3 日;
5)期限:12 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7.2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并以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报告受益人。受益人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委托人、受益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清算报告无须审计;
9)收益核算日:分配日为临时核算日或信托终止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
10)收益核算方式:每份信托单位信托利益=1 元×(1+【7.20】%×实际存续天数÷365);
11)风控措施:对赌义务方向上海璋睿承诺项目公司及目标项目的销售及经营业绩、排期计划及销售回款排期承诺指标、上海璋睿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基准投资回报等并与上海璋睿进行对赌交易,按照《对赌补偿及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收购上海璋睿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为对赌义务方在《对赌补偿及股权收购协议》项下支付股权收购价款、补足款等款项的义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用于认购上海璋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璋睿”)的有限合伙份额并对上海璋睿出资,上海璋睿拟将受托人支付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北京远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来安县远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并向项目公司进行增资,项目公司应将增资款全部用于项目公司在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隆兴路 2 号的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远洋上宁府项目的开发建设。
3、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中融-融筑 12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中融-融筑 12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5,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21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5 日;
5)期限:12 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7.3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并以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报告受益人。受益人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委托人、受益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清算报告无须审计;
9)收益分配日:分配日为临时核算日或信托终止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
10)收益核算方式:每份信托单位信托利益=1 元×(1+【7.30】%×实际存续天数÷365);
11)风控措施:北京新京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编号为京朝国用
(2008 出)第 0332 号的,